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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(暂行)解读

来源: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:2021-11-28 16:52 【打印本页】 分享到:

关于印发《凉山州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

我州为众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的重要支教目的地之一,为全面加强社会支教工作的管理和服务,持续规范社会支教行为,推动社会支教成效发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凉山州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《办法》对支教人员进行了明确定义,即“指不以报酬为目的,利用自身资源条件,自愿为凉山州各级各类学校提供非营利性、公益性的教育教学服务和教学辅助服务的社会人员。”第六条和第七条对支教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要求。同时对支教人员的审核派遣的基本程序做了规定。

同时《办法》对支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阐述,既确保了支教人员在支教活动中的权益,又对支教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。

最后《办法》进一步对社会支教的组织管理提出了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规定,有利于全州社会支教工作的进一步规范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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